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出《关于加快推进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发布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完善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发布企业信用信息的采集,在6月底前建立健全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发布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各项工作制度和广告发布企业信用档案,并于7月底前将本辖区开展广告发布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情况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
通知要求,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及时将企业违法发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行为予以记录,定期对广告发布企业的信用进行评定,建立违法发布广告企业“黑名单”制度,探索加强对严重失信企业实施监督管理的措施。同时,要加大对广告发布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宣传力度,在政府网站上开辟广告发布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专题专栏,通过广泛宣传,加大社会监督力度,积极引导企业规范广告发布行为,进一步增强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做好对广告发布企业信用情况的公告工作,对列入违法发布广告“黑名单”的企业要及时予以曝光。
2008-6-12 来源: 中国食品产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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